恒温培养箱:
用于细菌检测的培养箱,应符合下列条件:
(1)温度恒定性良好,内部各区温度差异不可超过 0.5 ℃;
(2)具有自动控温之低温电子加热装置;
(3)大型培养箱内应有机械式空气循环装置。避免选择装设高温加热装置之培养箱,因为此类加热装置可能会造成局部高温,使培养基被蒸乾而影响微
生物生长。恒温培养箱的放置地点,室温宜维持在 16 至 27 ℃ 之间,以不直接受到日晒、温度变化不大的地方为佳。
进行细菌培养时,每日应记录温度 2 次(上、下午各一次,记录之间隔在 4 小时以上),温度计之球状部分应浸放于甘油、水或矿物油中。宜使用
温度变化自动记录器持续记录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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