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学系显微镜室器材参考使用规范范本
第一条 为充分管理与使用本系“显微镜室”之望远镜、显微镜及玻片等器材,参考使用规范。
第二条 借用玻片,以教师教学需求为优先,借用当日归还为原则。
第三条 玻片借用请于使用前一个礼拜提出申请。归还玻片需经承办助教确认玻片之完好情形,签章后才算完成归还手续。归还手续未完成视同未归还。
第四条 借用显微镜者,应注明归还日期,至少需于该学期期末前归还,如欲续用需再办理借用。
第五条 借用望远镜者,应注明归还日期,以借用一週为原则,如欲续用需再办理借用。
第六条 学生借用望远镜,需经本系教师签名确认,方得向负责保管之助教申请登记借用。
第七条 器材若有脏污,借用者需负责清理干净;器材若有破损,借用者需负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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