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学系统成象时,无论放大或缩小都应使图象清晰,因而必须使一个物点发出的光线通过光学系统只与唯一的一个象点相对应。而具有一定发光面积的物体,可看作由无数发光点的集合体,
因此,同样存在上述关系。通常把物所在的空间称物空间,象所在的空间称象空间。把物象空间符合“点对应点、直线对应直线、平面对应平面”
关系的象称为理想象。符合这种关系的光学系统称理想光学系统。
在理想光学系统中,透镜成象可采用几何作图法。在作图时并不需要把所有光线都画出来,只要画出从物点发出的三条特殊光线即可,
如图所示。
(1)平行主轴的光线,涌过透镜折射后穿过焦点。 (2)通过光心的光线方向不变。 (3)穿过焦点的光线经透镜折射后平行于主光轴。
上述三条特殊光线中,任选其中两条其会聚的点就是物体上对应点的象。 若物体AB在凸透镜的物方焦点之外,两倍物方焦距以内的位置。用作图法, 其成象情况如图2-6所示。
图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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