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各种不同的方法来检测显微镜的放大倍数
显微镜放大倍数的检定
根据在仪器上不同的操作性质而用各种不同的方法来检定显微镜的放大倍数。
在显微镜上测量平面被测物量,所选择的工作规范必须能使如求算术平均值一样由10-15次测量中测得的块规尺寸,当使用任一物镜时它与块规的实际尺寸不大于0.001公厘。
当用轴断面法并使用测量刀工作时,应根据刻度间隔等于1.8公厘有刻度尺来检定显微镜的放大倍数。
使刻线尺刻度的象与目镜分划板的边缘的虚线重合。
如果没有所述的刻线尺,在这种情况下可用尺寸为1.8公厘的块规琮检定显微镜的放大倍数。此块规研合在大尺寸的块规上,因为这样才能将它固紧在测量台上。 此时工作规范应这样选择,使1.8公厘的块规之象对目镜分划板边缘的虚线之偏差也不超过0.001公厘。
当用轮廓目镜头工作时,为了检定显微镜的物镜放大焦头倍数与轮廓分划的比例相适应,或者采用分度间隔等于2公厘的刻线尺,或者在没有这样的刻线尺时,采用同一尺寸的块规。
检定尺之刻线象或块规象应调整在轮廓目镜头之目镜分划板的双刻线间。
偏差不应超过0.002公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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