荧光显微镜应放置在无晃动、少灰尘、光线可调的试验室
显微镜检查应遵守以下原则:
1.荧光显微镜固定放置在无震动、少灰尘、可调暗的试验室内。
2.灯光置于中心位,显微镜尽较不移动(在投射光显微镜下,聚光镜略有改变或光源居中不准确均可导致判断无法进行。聚光镜光圈必须完全打开。当在物镜与载物片之间滴一滴不含荧光的
显微镜油,载物片下侧与聚光镜之间聚光圈孔径数字大于9 时,标本仍然可以获得充分的光线。
3.使用相同的联合滤光器(昂贵的调干扰滤光器尽可能远离光源安放。以避免过热造成损伤。光源灯和样品间应尽可能使光路短而且直。
4.检测者要有恒定的暗适应时间。
5.记录实验仪器改变。
为减少水银蒸气高压灯以后出现闪烁,开始运转时,至少要“烧”
4 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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